2021年9月《淄博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实施。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具体组织了该办法的修订起草工作,不但从评价标准上与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保持一致,而且完成了对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的改造升级工作。
通过共享山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一体化平台的企业基础信息数据,既提升了信用监管水平,又极大方便了企业。
一是共享了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淄博市本地1440 家和市外43414家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和注册建造师等基础信息数据。通过此举措,信用评价系统自动筛选出928家企业参加了信用评价,其中具有建筑、市政相关资质的本地727家企业纳入信用管理;同时信用评价系统也从43414家外地企业中抓取到在淄博市建筑市场有信用信息的201家企业纳入到信用管理。比信用评价系统改造升级前的825家信用评价企业,参评率提升12.5%,做到信用评价“应评尽评”,实现了资质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信用监管的无缝衔接。
二是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改造升级前,企业需要登陆淄博市建设行业综合业务平台填报基础信息数据并维护数据。系统升级改造后,纳入信用评价的928家不需要再填报和维护此类基础信息数据。因为该基础信息数据是同步共享了资质和建造师相关业务平台的数据,且实时更新。比如,系统升级前,企业新增一个注册建造师,就需要从系统填报一次,并提交资料,再经过审核后,才能从信用评价系统中选择该建造师;系统升级后,企业就可以直接点选。通过数据共享,不但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更是大幅简化了企业的工作量。特别是实现了外地企业信用数据零报送,解决了新进淄外地企业不知如何参加信用评价的问题。
数据共享,释放出强大的数据服务力,是信用管理工作新举措和风向标。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动手甚至不动手,成为下一步信用管理工作的新目标。